
作者:石开公纯 来源:原创 发布日期:05-23

承担缔约过失责任,并支付医疗费58291.02元,住院定额给付保险金5200元。 田某军及其代理人列举理由如下: 1、银保监会2021年7号文中,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停售产品,应及时通知投保人,然中国人寿未履行对保险产品停售的专项通知义务,体现了中国人寿服务的非专业性及对投保人利益的漠视态度。 2、中国人寿未履行对(保险产品转换导致)保险合同重要条款的变更进行特别提示及说明义务,未向田某军充分说
当前文章:https://www.liberaldiploma.com/pst/6xm.html
发布时间:02:08:56